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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超豐「溝通管理作業程序」、「誠信經營守則」、「道德行為準則」建立本公司內、外部檢舉管道及處理辦法,使本公司所制定之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得以落實執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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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、外部檢舉管道及處理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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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建立獨立檢舉信箱,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使用。對於舉發任何違反從業 道德守則或舞弊行為之員工,將給予保護以避免遭受不公平的報復或對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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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部:ned@greatek.com.tw
稽核室:a001@greatek.com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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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、外部人員可透過電話、傳真、信件、mail、口述或其他可行方式舉報非法或違反行為道德之不誠信行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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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舉人應提供資訊:檢舉人應提供非法或違反行為道德之不誠信行為之人員名字、事由、發生時間、地點等資訊予專責單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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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層級:各檢舉對象之受理層級均為檢舉制度之專責單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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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責單位行政部接獲具名之舉報案件後進行事實蒐集、彙整確認,並呈報總經理處理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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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舉報案件查核完成後,對於被舉發人予以申訴機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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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違反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:依公司獎懲辦法辦理懲處,行為情節重大者以解任或解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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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行為如涉有不法情事,將相關事實通知司法、檢察機關;如涉有公務機關或公務人員者,並通知政府廉政機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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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對於舉發之人員確實給予保護,以避免遭受不公平的報復或對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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紀錄保存:專責單位行政部將舉報案件登錄列管,並交相關單位進行檢討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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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非法或違反行為道德之不誠信行為處理結果報告董事會,並將相關缺失通知權責部門,進行內控制度之修訂改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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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結果由行政部回覆原舉報者,始予結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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